“多虧法院的判決,我這兩個外孫的戶口終于有了著落。”8月31日,當法官再次聯(lián)系吳大娘時,吳大娘開心地跟法官說,她的兩個9歲外孫小宇、小皓(化名),正在認真做入學前的準備,兩人表示已經迫不及待想去上學了。 原來,吳大娘的女兒周某與陳某同居期間,生育有一個女兒、一對雙胞胎兒子。雙方感情惡化后,就解除了同居關系,并達成協(xié)議:女兒由周某撫養(yǎng),兩個兒子由陳某撫養(yǎng);因陳某工作原因,兩個兒子暫時由周某撫養(yǎng),陳某每月支付1200元撫養(yǎng)費。 但陳某遠在福建打工,在支付2萬元撫養(yǎng)費后,就再未支付撫養(yǎng)費也未帶走小宇、小皓。周某也已改嫁,并育有三個女兒。陳某、周某都表示經濟條件不好,無力負擔小宇、小皓,也不配合為小宇、小皓辦理落戶手續(xù)。 “因為種種原因,小宇、小皓這么多年一直沒能落戶!眳谴竽镄耐吹卣f,眼看年齡越來越大,同齡孩子都要讀小學三年級了,兩個外孫卻因為戶口問題一直沒上學。無奈之下,她于今年6月向義烏法院起訴,要求變更監(jiān)護權。 收到起訴狀后,義烏法院快速立案。承辦法官與其他當事人溝通后,將此案優(yōu)先排期開庭。義烏法院充分調查后認為,陳某、周某怠于履行監(jiān)護職責,導致小宇、小皓至今尚無戶籍,嚴重損害了未成年人的生存權和發(fā)展權。小宇、小皓的生活起居,一直由吳大娘照顧,兩人也希望繼續(xù)跟隨吳大娘共同生活。陳某、周某也同意由吳大娘行使監(jiān)護權。 今年7月7日,義烏法院依法作出判決,支持吳大娘的訴請,由吳大娘行使小宇、小皓的監(jiān)護權。隨后,義烏法院又積極聯(lián)系相關部門,將小宇、小皓的戶口落在吳大娘的名下。案件從立案、開庭審理到判決,僅用時21天。該案件的快立快審快結,為小宇、小皓在今年9月開學前,完成落戶、學校報名等事項,提供了充分的準備時間。 |
GMT+8, 2024-10-25 1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