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快推進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工作,完善征收補償政策體系,根據《義烏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辦法》等相關要求,日前,我市出臺了《義烏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資金管理暫行規(guī)定》、《義烏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社會穩(wěn)定風險評估規(guī)定》及《義烏市國有土地上被征收房屋拆除工程管理暫行規(guī)定》等三項配套政策。配套政策的實施,對我市開展房屋征收補償資金管理、社會穩(wěn)定風險評估、被征收房屋拆除等工作有了依據可循,便于區(qū)塊征收項目的順利進行。 征收補償資金實行足額到位、?顚S、確保安全、及時撥付、提高績效原則,使用范圍包括被征收房屋價值補償、房屋征收綜合補償(含搬遷、臨時安置和停產停業(yè)損失等補償)、對被征收人的補助和獎勵。規(guī)定明確,房屋征收補償資金實行開設專戶專賬核算,專用賬戶由市房屋征收辦依法依規(guī)開設;項目建設活動組織實施單位在市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前,應將征收補償資金足額劃入專用賬戶;分期實施的房屋征收項目,房屋征收資金可以分期到位;征收補償資金劃入專用賬戶至征收補償工作完成期間產生的利息等受益,應沖減項目征收補償成本,并按征收補償項目專賬核算。 風險評估堅持依法、科學、民主的原則,評估內容包括合法性評估、合理性評估、可行性評估、可控性評估等四個方面,評估的主要程序為確定項目、制定方案、調查走訪、分析認證、形成報告、報備、落實風險化解和控制措施等七個基本程序。規(guī)定指出,風險評估報告包括征收項目的基本情況、項目征求公眾意見情況、評估結論等六個方面,而所作出的評估結論將作為是否做出房屋征收決定的重要依據,市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前,根據評估結論制定相應的風險化解措施和應急處置預案。 被征收房屋拆除工程有關活動應當遵循安全生產、環(huán)境保護、文明施工的原則。規(guī)定明確,拆除工作由城管委負責組織實施,市綜合行政執(zhí)法、公安、安監(jiān)、財政、環(huán)保、文體、監(jiān)察、審計等部門及屬地鎮(zhèn)街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加強有關活動的監(jiān)督管理;在依法確定施工單位后,建設單位應當與施工單位簽訂房屋拆除施工合同。同時強調,拆除施工過程中,嚴禁采取立體交叉方式拆除房屋,其中市區(qū)工地一般采用機械拆除方式,盡可能避免人工拆除作業(yè)(施工條件不允許機械拆除的除外);拆除房屋現場應當實行全封閉管理,拆除的建筑垃圾、工程渣土應當按要求及時清運至指定地點,瓦礫等廢物不能散落沿街馬路或人行道。 |
GMT+8, 2024-10-27 1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