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苑交警中隊民警對一連續(xù)違反交通安全法的違法行為人進行了查處。這名違法行為人在“酒駕”被扣證之后又“無證”駕車,最后進了拘留所。 湖南人雷某在義烏6年了,一直在工廠里上班。今年6月,他花2萬多元買了輛二手車。今年10月20日,雷某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記12分,罰款1900元,扣證6個月。11月10日,雷某駕駛小型轎車在城店路與新科路交叉口與一輛小型越野車發(fā)生碰撞。接到報警后,北苑中隊事故處理民警到達現(xiàn)場。經(jīng)查,雷某涉嫌在駕駛證暫扣期間仍駕駛機動車。 日前,根據(jù)《道路交通安全法》有關規(guī)定,決定對雷某作出罰款1900元、拘留5天的處罰。 |
GMT+8, 2024-10-26 1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