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烏市2014年春季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公告 需要參加義烏市2014年春季教師資格認定的申請人員,請認真閱讀此公告。 根據《教育部關于開展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點的指導意見》(教師函〔2011〕6號)、《浙江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做好2011年下半年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浙教辦師[2011]124號)通知精神,按照《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等有關規(guī)定,現(xiàn)將義烏市2014年春季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認定范圍 義烏市教育局負責轄區(qū)內的“初級中學教師資格”、“小學教師資格”和“幼兒園教師資格”的認定。 “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由金華市教育局負責認定(具體情況詳見金華教育網公告)。 戶籍在義烏或人事檔案掛靠在義烏市人才交流中心,符合相關申報條件的人員,可向義烏市教育局申請認定相應的教師資格;戶籍或人事檔案均不在義烏市的人員須回戶籍所在地申請。 二、認定對象 (一)為做好新老人員過渡和新老政策銜接,改革試點工作啟動前已 入學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師范教育類專業(yè)學生,仍可以持畢業(yè)證書申請認定相應的教師資格。 (二)已取得《浙江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教育學、心理學考試合格證書》人員(含幼兒園在崗教師培訓后考試合格者),應在其取得畢業(yè)證書后,在教育學和心理學合格證書規(guī)定的有效期內,申請認定相應的教師資格。 (三)通過國家教師資格考試,并取得《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人員,應在其取得畢業(yè)證書后,申請認定相應的教師資格(免教育教學基本能力測試)。 申請人在同一年份內只能申請一個種類的教師資格。 三、報名時間 我市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實行網上申報(不接受現(xiàn)場報名)。義烏市教育局網上報名時間為 2014年 3月26日—— 4月10日全天。 |
GMT+8, 2024-10-25 0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