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烏市2012年度民辦教育機構補助工作正式啟動,只要是義烏教育部門備案登記的民辦幼兒園、小學、初中、高中或特殊教育學校,都有機會享受多項補助。符合條件的學校,需在4月19日之前到市教育局職成高教科辦理。 “福利”一:升等獎勵。民辦幼兒園在原有基礎上升等或新辦直接評級的,給予一次性獎勵;創(chuàng)建成為省一級、省二級和省三級的,每班分別獎勵2萬元、1.5萬元和1萬元。 “福利”二:低收費補助。民辦幼兒園的保教費(不含伙食費)在150元/月及以下的(每學期收費按5個月計),按上學年末實際在園幼兒數(shù)每生每年200元標準給予補助。 “福利”三:生均公用經(jīng)費補助。民辦小學、初中接收義烏戶籍學生或符合省政府規(guī)定條件的外來人員子女入學的,按同級公辦學校的生均公用經(jīng)費標準補助。民辦特殊教育學校接收義烏戶籍殘疾學生的,按標準的10倍(義務教育階段)和5倍(其他階段)進行補助。 “福利”四:師資補助。民辦小學、初中和高中引進、培養(yǎng)在職特級教師和在職高級教師的,分別補助每人每年5萬元、3萬元;引進義烏公辦在職教師的,補助每人每年2萬元。 “福利”五:社會保險費用補助。民辦學校聘用持有從業(yè)資格證書的教師并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用的,根據(jù)學校實際繳納費用的70%進行補助。 “福利”六:基本建設投資分類補助。村集體、民營企業(yè)和其他社會力量新建或改擴建省等級硬件標準幼兒園的,按基本建設(不含土地出讓金)投資額給予一定比例補助,補助總額每園不超過200萬元。社會力量興辦納入教育布局規(guī)劃(或經(jīng)教育主管部門備案)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民辦高中和特殊教育學校的,按新建或改擴建的基本建設投資額給予一定比例補助,每校補助總額分別不超過2000萬元、2000萬元和200萬元。 |
GMT+8, 2024-10-24 03:26